当被执行公司确实是一个空壳时,出路是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常见的几条路径: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很高却迟迟不实缴,公司又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可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并用于清偿,据此追加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实质一人公司
形式上有两个以上股东,实质上由一人或夫妻控制、财产与公司混同的,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抽逃出资与瑕疵股权转让
股东出资后又抽回,或明知公司负债仍将未实缴股权转让给无履行能力的人以逃避债务的,原股东仍要在出资范围内担责。
法人人格否认与关联公司混同
关联公司之间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实为一体的,可要求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